很快,赢丰冲到了军阵之中,不断有人包围他,包围他。
李世民惊讶无比,这简直就是惊为天将。
简直就是,人马合一!
人在杀敌,战马也在杀人。
他们的马蹄铁,可是前端锋利如刀的。
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看着赢丰越来越高,脚下全是突厥人的尸体,垫起来的。
哭了,李世民哭了。
他看到了,赢丰手背上的伤疤,那是前些的伤疤。
伤疤,重叠着伤疤,早已不知道多少伤了。
他对赢丰的记忆,还在三个月前,他还是秦王殿下的时候。
“好,好,好啊!”
“你若不死,朕,必定给你封妻荫子!”
“朕最喜欢的女儿,归你了!”
“突围!”
两万人马含泪转向,也被赢丰影响了,热血沸腾,战斗力翻倍。
李靖宝剑一出,十几个人没了命。
程咬金斧头一砍,七八个人,没了脑袋。
尉迟恭钢鞭一打,四五个人,脊椎断裂。
秦琼金锏一出,两边开杀!
李君羡长剑翻飞,左右鲜血满天!
就这样,他们成功突围,在后方开始砍杀起了突厥人。
如此大的转变,都是被赢丰‘威武不屈,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所感染的。
无疑,赢丰的人格魅力,真的已经很高了。
当然,比起始皇那足以影响后世千年,超过200的人格魅力,还差得远。
但是,比起李世民,相信,他的更高!
颉利可汗一看,不好,上当了。
这个赢丰,是用自己的命,在给李世民争取突围啊!
“赢丰,你是始皇帝的后人。”
“居然,如此忠诚于李世民!”
“你只要投降,杀了李世民,本可汗,也与你共荣!”
四五十米的尸体山上,赢丰蹲下身去,擦了擦,差点儿凝固住双眼的血。
同时,为奄奄一息的汗血宝马,闭上了眼睛。
“小宝!”
“到了下面,咱哥俩,还杀四方五胡,一个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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