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贝拖上安思危去逛商场,细细的高跟鞋在大理石地面上走过,玻璃橱窗前映出熊贝精致的妆容,还有安思危不施脂粉的素净的脸蛋。
她昨天加班到很晚,根本腾不出时间来捯饬,没有顶着两个熊猫眼出门已经不错了。
“我们现在不化妆难道等七老八十才打扮吗?现在不自拍什么时候自拍?这么多好看的漂亮裙子现在不穿难不成等变成老太太了再穿?”熊老师耳提命面,大家记重点,“没道理嘛对不对,女人就是该活得漂漂亮亮的,奢望男人来对我们好之前,我们要先对自己好。”
安思危打着呵欠应道:“是是是,熊老师说得对。”
“不过,你熬夜加班怎么还能皮肤这么好啊?”
熊贝用指尖轻戳她脸蛋,嫩得可以掐出水来,皮肤细腻,肤色白皙均匀,甚至都看不出半点毛孔,根本就不用涂那些粉底遮瑕。
“还好吧。”安思危有时候都懒得保养,那些瓶瓶罐罐的护肤品,一道道程序实在是花费时间。
“女人一定要保养啊!”熊贝摸摸自己的脸,哀叹一声:“每次飞完通宵航班回来,就感觉自己又憔悴了好多。”
“你要相信,宁越泽绝对是看脸的。”
“那是不是等我老了,他就不喜欢我了?”熊贝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高跟鞋剁得砰砰响,“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安思危被她逗笑了,“不是你的男神小宁宁吗?这么快就变成大猪蹄子啦?”
“哼。”她傲娇得仰起头,“女人是绝对不能把男人惯坏的。”
俩人走进一家大牌专柜,店员热情地围上去,介绍店里刚到的新品。
现在的店员都特有眼力见儿,一眼就瞧得出谁是真的想买东西,谁又是随便看看。
熊贝逛了一圈后在试鞋子,天秤座的她又开始犯纠结,“怎么鞋子比男人还难挑啊?”
“那是因为你已经遇见了最喜欢的人。”安思危耐心的陪着她挑选,随后说:“鞋子一季比一季好看,但男人你已经有了一个最喜欢,即使后面再出现别的人你也不会纠结说该选谁。”
熊贝一听有道理呀,“所以你喜欢上凌初后,就没有可能再喜欢别人了,对不对?”
所以,纪闵盛对她再好,她都动不了心。
“你现在和凌初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
“我还不知道你吗?你就是口是心非。”熊贝又看起包来,提在手上试了试,说:“你要是不喜欢他,怎么还给他做设计?”
安思危表情淡然,“这是工作,两码事儿。”
“如果你不想和他再有牵扯,完全可以拒绝,或者让别人接手,不是吗?”
熊贝没有说错,安思危其实可以有千百种理由拒绝给凌初做设计,就像拒绝其他客户那样。
“我知道你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你们分开的时间太久了,如果换作是我,我也接受不了,可万一真的是有什么原因呢?”
熊贝总算选出了一双心仪的鞋,可在付款时她又开始纠结刚才那双其实也挺好的。
“你跟我不一样,你其实跟很多人都不一样,你做一件事,买一样东西,晚餐吃什么,甚至等一个人,你都不会犹豫纠结。”
安思危边听她说话,边选了条裙子比 在身上看了看,还不错。
熊贝总算纠结完,提着购物袋走过来,“挺适合你的啊,买了吧。”
店员羡慕的说:“果真皮肤白穿什么都好看呢。”
“我们上去瞧瞧还有什么适合你的。”熊贝又拉着她上二楼转了一圈。
可安思危还是最喜欢刚才那条裙子,她相信眼缘,一眼相中的东西总是最特别的。
就像熊贝说的,她做一件事从来都不会犹豫纠结。
待她去刷卡时,另外一个店员说:“已经付过款了。”
“嗯?”她不太明白。
“刚才有位先生把这边的新品全包了,他说适合你。”
这下安思危更是听不懂了,“什么意思?”
熊贝抢着问:“那位先生长什么样?是不是双眼皮高鼻梁五官极品帅得惊为天人?”
店员回想起来脸都红了,“是是是,特别帅。”
熊贝激动的用手比了比个子,“人还很高对不对?”
店员:“对对对!”
“是凌初啊!”熊贝笃定:“是他,百分百是他!”
安思危向店外望去,商场来来去去那么多人,没有一个是他的影子。
“别看了,这会儿肯定走了,他一定是趁我们上楼时过来的。”熊贝用手肘碰碰她,笑眯眯地问:“谈谈感受,有这样一个初恋是不是很幸福?”
初恋?
幸福?
她的内心因为这两个字眼变得更不平静了。
“要我说啊,这个人离开了十年,还心心念念的回来找你,是真的爱你啊。”
熊贝的声音绕啊绕从耳朵绕到了心里,安思危只想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其实凌初经过这里也是巧合,他有个饭局就在商场里头,不过是恰好转了个身,就看见镜子中的安思危拿着裙子比在身上 。
她的表情依旧冷冷淡淡的,眉眼却有一丝温柔流泻,那时她正在听熊贝说着话。
话题的内容正好是关于他。
待她们上了二楼,凌初进店里包下了所有的新品。
也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安思危真好看,随便哪件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好看。
就这样站在远处望着她,让他有一种真的回来了的安稳感,原来别人说的岁月静好就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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