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口川流不息,车马人潮,络绎不绝地涌入古老的城市。这些人里面大部分是商人,还有外域访者、异种人、境外原住民和归来的洛塔尔城民。其中有一部分,她难以估计数量,是打算冒死违令,逗居城中的异乡人。
晌午刚过,城中最热闹的时分,大街小巷人头攒动。她在常光顾的铁铺对面的一间酒馆里,找到了飞毛腿。
“比约定的晚了一天哦。”
飞毛腿是个二十多岁的男子,长相机敏灵巧,一头干净利落的黑发,左眼下方有颗泪痣。个子不高,但跟熊皮比起来,谁都不能算矮。飞毛腿常说她那小小的身躯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也算是异种人中的异种人了。
飞毛腿这名字,顾名思义,是疾行者。他有超乎常人的移动速度。熊皮思量过,以飞毛腿的速度,或许能躲过罗伦王国北境城墙上的那一排引擎炮。
“有点事,在镇上耽搁了一晚。”
飞毛腿为她倒酒,她抬手拒绝。
“你要是再晚几个钟头,洛塔尔可就走了。得再等一个月。”他说着将手边一份文卷推到她面前,“这是这个月的报告。”
“值多少?”
“你一个晚上。”
熊皮脸上闪过一丝厌恶,但很快就狡猾地笑了。
“如蒙不弃,奉陪到底。”
这下轮到飞毛腿失措了,忙说:“当然是玩笑话。这个月没什么大新闻。这顿酒钱你付就行。”
熊皮笑着点头,接过文卷,当即翻阅起来。
“又在这种地方就看。要是被人抢去,我这活儿还有什么意义?”
熊皮充耳不闻,从那沓羊皮纸上抬起头,只问:
“又有人被唤醒了名字?”
“嗯,这个月第二例了。”
熊皮耵着他。飞毛腿耸耸肩。
“唤醒又有什么用,回不去罗伦,以前的事想起来也没意义。”
他们在获得邪神之力时,记忆会被清空,身体也会作出改变。那改变没有规律,程度与范围也大小不一。有人从右撇子变成左撇子,有人完全改变了相貌,有人失去了语言能力,有人变高大变强壮,有人生出了异性的***官。
如果自己想起来或被人告知名字,就能拾回失去的记忆,身体也会复原,能力却不会丢失。
因此,若将变为异种人比作一场与邪神的交易,那么这并不是一场公平交易。
只不过,鲜有人能够记得自己的名字。原本也都是被社会抛弃的人,更不会有人善意地记录,并对号入座地来告诉他们的本名。也有人觉得,想不起过去是件好事。只要身体的改变并非难以忍受,寻回名字也不是燃眉之急。怀有类似想法的人被称为“遗忘派”。
“你找到她了吗?爱丽丝。”
熊皮忽然不再去看手中的报告,而是深深皱起眉头,哀愁很快在她脸上积聚。飞毛腿看她的反应,悄悄叹了口气。也只有提到爱丽丝的时候,眼前这人才会不可抑制地展露这样的神色。
“没有。我马上开始第二轮搜寻。”
爱丽丝是熊皮的伴侣,于两个月前忽然失踪,杳无音信。熊皮发疯似的四处寻找,两个月来跋履山川,逾越险阻,最终却一无所获。按理说人到这一步也该死心了,她却不言弃,发誓要找到爱丽丝。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对方为什么不辞而别,除非是出了意外。那么更要豁出一切找到她。
“我能问个问题吗?”飞毛腿说。
“问吧。”
“你说过她是一夜之间失踪的。”
“第二天早上她照常去镇上的集市,却再也没回来。”
“前一天晚上,你们做了什么?”
熊皮与他四目相对,没有回答。
“我明白了。那么,”飞毛腿的目光瞥向别处,又瞥回来,“是第一次吗?”
“是的。”
熊皮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飞毛腿不再看她,而是端起酒杯,“城中你查过吗?”
“洛城?”
“是呀。”
熊皮蹙起眉头:“如果要长久地留在洛城,想必已经有了居民身份。而她要拿到居民身份……”
“与城中人成婚。”
“绝不可能。”
飞毛腿深吸一口气。熊皮却是紧盯着他。
“她不可能与男人结婚。”她说。
“她只能与男人结婚。”飞毛腿说。
按规定,与城中人结婚,两三天时间就可以登记为城民。如果是异种人,时间更短。这是公认的在城中安全留下来的最快方式。但是,条律不容许任何人与同样性别的人结婚,这也是罗伦王国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女人与女人,因为生育率正缓慢下降。交往可以,但出于对保守派的尊重,现阶段在律法层面上洛塔尔仍旧沿用罗伦王国的体制。
“所以,你要查洛城吗?”
“查。”
“怎么查?”
“挨家挨户地查。”
飞毛腿被她逗笑了。
“你一无权势,二无金钱,甚至连个居民身份都没有。”他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说,“没有身份的话,没有办法留下来哦。”
见熊皮默不作声,又说:“所以你要怎么办?是赖在这城里边找人边躲禁军的搜捕,苟且偷生,还是把自己随便卖给哪个男——”
“走了。”
一晃眼的功夫,熊皮已经站起来,一串金子甩在桌上,人出了门。
“诶!你等等!”
飞毛腿立刻追出去,路过收银时还对人匆匆道了个谢,说酒钱留在桌上了。他嘴里急,脸上倒依旧是笑嘻嘻的。原本也是,以他的速度,没有追不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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