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是我第一百零八次离家出走了吧。我又溜达到了酒吧一条街。这是离我家不算远但晚上人最多的地方。几乎每次离家出走我都要来这附近待一会儿,人多的地方让我感觉心安,没那么孤独。
我在一间酒吧门前停住,那里出来进去的人形形色色,男人们晃晃悠悠地互相搂着说着豪言壮语,女的似一摊烂泥贴在男人身上。不是你醉,就是他醉。夜晚这条街是摇晃的,放纵的,也是心酸的。
我看着他们,再看看自己,校服和夹脚拖鞋,多么和谐的搭配……但我深知,我不会像那些女的那样不要脸,我即便是喝酒也不会喝到德性全无,任由某个男人来摆布自己!
我正想着这些,就看见有个女的一个人歪歪斜斜往外走,一边笑着晃出来还一边推搡着后面的人,我不得不注意到她脚上踩着的那双恨天高——那是真的恨啊!透明的大厚鞋底,想不注意都不行。我正在想她是怎么穿着那么高的鞋在那么晃的情况下还能一个人走出来并且不摔跤的时候,悲剧的事情发生了,她走到我身旁的一棵大树底下,哇哇地吐起来,那呕吐物着实溅了我一脚,我这叫一个火大!
“喂!”我叫了她一声,她好像没听见。
“你吐了我一脚!喂!你听见了吗!”还是没人理,她只是扶着大树自顾自地吐。
我看着我肮脏的脚面,要不是因为晚上没得吃也没得吐我可能也早就吐了!她从斜挎的小包包里拿出一包餐巾纸,抽了一张出来胡乱擦了擦嘴巴,依然明显没有要理会我的意思。我戳了一下她的后背,大声说:
“喂!大姐!你吐了我一脚!”。
她抬起头看看我,我这才看清楚她的脸。二十多岁的样子,长得还可以,就是妆太浓。她低下头看着我的脚,把那张擦过嘴巴的纸塞到我手里跟我说:“你的脚丫子好像流血了,擦擦!”
见我还傻在那里,她叹口气一把拖过我,把我拖到酒吧大门前。那里有个水龙头,接了一条长长的塑料水管。她打开水龙头,用水对着我的脚背一阵猛冲,然后用力拍拍我的肩膀说:“干净了!”
我的脚背滑过一阵清凉,正在思考要不要跟她说声谢谢,她已经扔下水管晃进夜店大门。我突然就对她起了好奇心,脱掉了校服外套拿在手里,想跟进去看一看。
酒吧比我想象中要大得多,我找了很久也没找见她,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某个包间里。既来之则安之,我要了一瓶啤酒,坐在角落里慢慢喝,等着她出现。可能是见我一个人,几个男的嬉笑着拥上来,问我多大。
“妹妹来玩玩嘛。”他们说着,推过来一打小杯子,杯子上放着柠檬片,还告诉我要一口干掉小杯子里的酒然后沾着盐把柠檬片含在嘴里。我本来不想搭理他们,但瞬间我又想到我想永远逃离的支离破碎的家,我不像爸的爸,不像妈的妈。我抄起一杯酒,正打算一饮而尽时,手被挡在半空中,酒也洒出去一大半。
“瞎啦你们!这姑娘未成年!别找事!”
是她。我冲她笑。她就站在我身边,却不肯看我,眼神涣散得像中了毒。
“快走吧。”她口齿不清地说,“这不是你来的地方,他们会吃了你。”
我站起身来准备走,她咣当一声就跌到地上,周围的人自动空出了个圈儿给她,可当我伸出手准备把她从地上拉起来的时候,她倒好,直接拽着我的手哇哇大哭起来。
看她这阵势我算明白了,她是真的喝太多了。
因为我爸喝多了跟她这样子差不多。
我生拉硬拽把她弄到酒吧门口的台阶上。刚坐下来她就四肢张开仰在台阶上躺平了。我真是被她的“壮举”惊到了,见过随便的,还没见过这么随便的!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在我低头拉她的时候,她嘴里就反复重复这一句。
她终于又站起身,摇摇晃晃跟着我往前走。我问她:“你家在哪里?”
“在河南驻马店西平县……”
好长一串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可是我总不能拖着她回河南吧。
“这是北京,你住在哪儿啊?”我哭笑不得。
她带着十九分的醉意说:“哦,对。我住在北京了。我住在对面。”
说完,她又倒下去,不肯再走一步了。
对面?我抬眼一看,对面只是一家小餐馆!没办法,我只好扶着她在墙根坐好。反正我也没地方去,有个人一起没地方去也挺好。
在我的百次离家出走中,露宿街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有个伙伴还是头一回。
我一直没睡着,倒是她,靠着我的胸口睡得挺舒服。看星星看无聊了,我掏出手机想看几点,却看到手机上六十多个未接来电,干脆关了机。
可能是我动了动身体惊醒了她。她揉揉眼睛醒过来,问我:“你是谁?”
“人贩子。”我没好气。
“那多卖点钱,分我一半。”说完,她又趴在我身上继续睡。但没过一会儿她抬起头来,好像清醒了一半,看着我说:“饿不?”
我点点头。
凌晨四点,她请我在街对面的小餐馆吃夜宵。我真的很饿,呼噜呼噜地吃了一大碗拉面。她问我:“几天没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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